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設置是為了便於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或其家屬於外出時使用,雖設置位置較於便捷,但數量有限,有需求的身心障礙者並非每次都可順利找到停車位,卻常發生未領有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或車牌者違規佔用之情事,不論是衛生福利部或是各縣市政府,為保障身心障礙者之使用權益,常透過各種管道向社會大眾宣導,不要貪圖一時的便利而造成身心障礙者的不便,也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的指示牌,加註檢舉電話,甚至有縣市政府於告示牌設QR-code,鼓勵民眾踴躍舉發違規者,期待藉由全民的力量,加強對違規佔用之嚇阻作用。
行政院輕忽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屢遭佔用而致身心障礙者不便之情形,雖然警察機關於近年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違規佔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之件數每年均維持在4、5萬件,惟為使民眾可於發現違規佔用時能即時舉發,保留民眾檢舉之方法實有必要。
行政院就此案應再次考量,並也應聽取身心障礙者之使用意見,就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違規佔用情形研擬更高強度之查核與裁罰手段。
參考資料:
- 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使用專用車牌者:109年10月31日止共計36萬6377人(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1月14日「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相關議題研商會議」)
-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數量:112年計33,260個,含小型汽車路外專用停車位25,196個、小型汽車路邊專用停車位8,064個。(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查詢網)
- 各警察機關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0款舉發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件數:112年計47,301件(資料來源:警政署警政統計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