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三十年的身心障礙聯盟
身心障礙福利運動是台灣社會福利運動中發展最早、影響最大的,且不但未因長時間持續而被分化或消失,團體數量不減反增,也一直提出新的議題,對社會福利立法與政策監督推動更有一定的影響力!無疑地,「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的歷史與台灣身心障礙福利運動緊緊相扣……
也誠如殘盟創會會長已故劉俠劉姐在遺著《俠風常流----劉俠回憶錄》中所載,前立法委員李勝峰草擬《國會遊說法》時曾說:「中華民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最團結、成效最輝煌的遊說團體就是殘障聯盟」,可謂當之無愧!回顧既往,殘盟一路走來顛跛起伏、篳路藍縷、峰迴路轉。在30年後的今天,邀您一起來見證身心障礙權益進展三十年…
1987年~~風起雲湧的年代~~促使殘盟成立的三大事件
1.爭取捷運系統設置身心障礙設施
1987年,中華民國傷殘重建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等身心障礙團體發現,台北市 大眾捷運系統規劃中沒有無障礙環境設施,立即與捷運局溝通,得到的回應竟是:「不希 望殘障朋友搭乘捷運,唯恐發生意外時,會造成其他乘客逃生的障礙…」。面對如此荒謬的回答,同年九月,伊甸向當時台北市長許水德遞交陳情書。
這是民間團體第一次正式向政府提出公共設施規劃無障礙的需求。
2.爭取大專聯考取消病殘考生限制
原本我國大專聯考招生簡章上有一半以上的科系表明病殘生「不得」報考,伊甸基金會連續幾年與導航、陽光基金會聯名向教育部反應,卻遭到教育部和大專聯考招生委員會互踢皮球。教育部曾數度公開表示會放寬限制,但1988年大專聯招時不僅未放寬,還增加科系設限。幾經協調未果,引爆更多的身障團體不滿。經由一連串的請願活動,再加上社會輿論的壓力,教育部終在同年(1988)5月3日宣布,除六個師範學校外,其他學校與科系在大專聯考簡章上僅以建議的方式提醒身障考生「不宜報考」。
隔(1989)年,六所師範學校跟進,大專聯考之病殘限制全面放寬。
3.「一一九拉警報 快伸手救殘胞」
1987年12月政府在毫無預警下,停售發行三十七年之久的愛國獎券,讓當時以販售愛券為生的兩、三萬朋友,頓時面臨失業。在伊甸協助下,成立「友愛殘障福利協進會」。因政府原先允諾會對愛券業者提供輔導轉業、職訓等措施。但一年來在政府一再失信於民,約有四十幾個身心障礙團體,超過五百人,以「一一九拉警報 快伸手救殘胞」為題,抗議政府一再失信、不僅未能照顧身心障礙朋友,發行愛券的收益也沒有真正用在社會福利;另一個訴求重點,則是呼籲政府盡速修訂《殘福法》,落實定額僱用,以確保身障朋友的就業權。
這是身心障礙團體第一次走上街頭,過程平和而理性。
經過以上一系列的請願抗爭,身心障礙團體的凝聚力越來越強,也深感《殘福法》自訂定以來,經過十年沒有任何成效,被身障界譏為「殘障的殘福法」,劉俠女士便於1989年結合全省七十三個身心障礙團體,成立「促進殘障福利法修正行動委員會」,此即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的前身。
1989年~
1.「促進殘障福利法修正行動委員會」推動「殘障福利法」第一次修正
為修訂《殘福法》,「促進殘障福利法修正行動委員會」經由多次座談會、公聽會、民意代表及專家學者進行研討,最後彙整為民間版《殘障福利法修正案》,接著展開一連八波的請願活動。經過殘盟持續不斷的施壓、抗議~
立院終於在1990年1月三讀通過《殘福法修正案》。
2.立案一波三折,五度扣關終獲首肯
經過修法行動委員會一連串的請願和抗議活動,參予的團體都深刻體會組織的重要性,1989年殘盟即以「中華民國殘障團體聯盟」向內政部申請立案,並隨即展開運作。但內政部認為殘盟組成團體的性質不一,且不同意以團體為會員的組織型態,因此屢將申請案退回,殘盟也一再根據內政部意見修改組織章程,但始終未達內政部要求。於1990年5月1日第五度向內政部申請,終得於同年6月30日正式立案。當年殘盟立案一波三折,相對於現今民間團體如雨後春筍的茂盛,真是天壤之別!
2015年正式更名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3.促成選罷法取消民意代表候選人學歷限制
「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2條,規定各級公職人員候選人應具備一定學歷,導致較低學歷的公民被排除了參政權利。當時因特殊教育不足、整個大環境對障礙者受教權不重視、環境處處充滿障礙,導致障礙者不是不願就學,而是無法入學,以致障礙普遍低學歷,因此為突顯上述問題,當時殘盟徵召劉俠女士參加北區立委選舉,藉由劉姐的參選,讓社會正視此問題。
自78年歷經4年、20多次抗議行動,終在83年促成選罷法第32條修法,取消民代學歷限制。
With numerous NGOs’ advocacy, the Welfare Law for Handicapped Person was enacted in 1980. However, despite such achievement, the law had been very poorly implemented. In light of this, in 1989, Ms. Liu Xia called for more than 70 NGOs working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round Taiwan to initiate the Advocacy Committee on the Amendment of Welfare Law for Handicapped Person, which later became “The Leagu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O.C” (Taiwan) in 1990. From the beginnings and to so far, we league have focused on fighting for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urging the government to stipulate a more comprehensive disabilities policies with stakeholders in Taiwan.
Being the first alliance organization in Taiwan, we aim at to protect and advocate the rights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 and regards policy and regulation analysis, research in disabilities-related issues and so on as the main missions.
下載【現任_第十四屆理監事名單.PDF檔】
下載【身心障礙聯盟發展史圖.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