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瓏夜夜秀邀請中國記者王志安上節目暢談台灣選舉,發言涉及歧視身心障礙者的橋段,身心障礙聯盟對此表達抗議。
首先,「殘疾」為歧視性用詞,我國早已不使用。過去台灣有過「殘障」一詞,但因「殘」字隱含健全主義,1997年將《殘障福利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至今日稱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不再強調「保護」,而是聚焦在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是我國修法的一大進步。我國身心障礙人口超過120萬人,關切重點在如何改善並移除社會環境造成的阻礙,使每個人都能平等參與社會,而不是只看見他人的障礙。
在這次賀瓏秀中節目來賓王志安先生的發言,政治評論固屬於言論自由之範疇,但進一步模仿嘲笑身心障礙者候選人的言語肢體表情,是非常不妥的歧視行為。身心障礙者和所有公民一樣,有參政權、選舉權,能自由選擇參加政治類活動、表達意見、為更多身心障礙者代言爭取權益、支持理念相同的政黨…,這些都是實踐公共生活參與,是民主社會中的自由展現。
我們也理解為什麼身心障礙者出現在重大選舉的舞台上,對中國人民來說這麼的詫異:因為仍停留在以慈善而非人權平等看待障礙者的中國,是不可能出現這個景象;障礙者唯一可以上台被注目的機會,就是如同王志安想像中被動員出席的慈善活動,目的是為博取同情;而不是多元社會下行使公民權的自由選擇。
歧視潛藏在每個人的心中,言談行為會不自覺地展現出來;重要的是認知到自己的不當言論造成傷害時,能夠即時反省修正,身心障礙聯盟呼籲應彼此尊重。許多身心障礙者出門需要克服環境阻礙,還有面對異樣眼光的勇氣;大眾應一起支持更多身心障礙者參與各類型的公共活動,營造更友善接納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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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參政權- 回應王志安在賀瓏秀發言
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