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疑似精神障礙者重傷他人的案件,引發大眾關心以及政治人物與網紅的參戰;更甚者要求病患家屬出來道歉、鄰里發動連署反對繼續居住。每次有這樣的新聞出現,我們一群努力跟疾病與污名化對抗的障礙者和照顧者,就彷彿被輿論再圍毆一次。精神疾病與所有疾病一樣,非當事人能自由選擇或事後偽裝。罹患疾病為人所不願,家人也無法選擇。許多家屬已是長年獨自承擔照顧責任,豈能一人罹病,就應輿論要求罪及九族?身心障礙聯盟及多個障礙團體關切精神障礙家庭的處境,發表共同聲明:
一、長期照顧壓力、非家庭能獨自面對
與精神疾病共處是不斷在失序與平衡間擺盪的過程,家人也未必能進入當事人的世界。疾病發作不分日夜,精障者即便有就醫,也還需要多元專業資源的注入,但社區追蹤專業人力不足,到目前大多數家庭是自求多福。無助無奈的家屬盡己可能自找方法應對,在缺乏支持之下,自己也找不到紓解的出口,導致照顧者也罹病的惡性循環。照顧的壓力之大,豈是一家一戶所能長期獨自承受的?
二、人人都可能罹病,妖魔化攻擊疾病,只會造成延誤就醫
現代社會壓力大,身心出狀況者非常多。衛福部108年統計我國因精神疾病就醫人數有282萬人,尚未就醫的潛在患者更多。許多罹病者沒有暴力攻擊性,也能自我管理,每日與疾病對抗而努力維持生活;很多人是隱性地在我們的周圍低調生活,只是因為疾病污名化而不會也不敢揭露自己的生病的事實。社會如果於不了解精神疾病的多樣化,繼續用攻擊和仇視的態度去排斥,當事人或家人更會自我壓抑忍耐,甚至拒絕就醫以免被標籤化,直到突發事件出現,對每個人都是悲劇。
三、犯罪為多重成因之結果,不應用疾病簡化歸因
精神障礙本就不是完全免責理由,仍需視犯罪行為當下認知能力受疾病影響程度而定。發病時如有自傷傷人之虞,現精神衛生法會以強制住院條款處理。許多犯罪者常以罹病為抗辯理由,但其實非真正精神疾病;在法庭上也未能以此免罪。大眾把無法理解的犯罪行為都與精神疾病劃上等號,是過度集中簡化;單純因精神疾病發生的暴力犯罪比例較常人低的多。公眾和政治人物,請確實瞭解精神障礙的脈絡和現今醫療的狀況,再做發言。如果一聽到有精神病史,就喊為何不能永久監禁甚至集中消滅之類發言,即違反人權,也妨礙就醫求救的意願。立法諸公修刑法時,請勿附和輿論而切割問題,審慎為之。
四、精神衛生法專業資源導入,提升社區的認識並支持家庭
因發生事件而污名化所有的精神障礙患者,正是造成許多潛在患者避諱就醫、抗拒治療的原因。如果真的要補起社會安全網絡,就不該再避諱言罹病或當成妖魔附身--疾病是每個人有可能罹患的,更了解精神疾病並接納,才能即時尋求正確的醫療與協助。精神衛生法修法時應考量充實社區專業資源,讓精神障礙者的家庭,能開放接受醫療的介入。社區鄰里的關心支持,社會大眾的理解正視,才有機會提升社區共同照護網絡的作用,每個人都能更穩定的去面對精神疾病,減少遺憾發生。
連署聲明團體(按筆畫順序排列):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中華民國聾人協會、中華視障聯盟、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市心生活協會、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宜蘭縣康復之友協會、星星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桃園市私立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桃園市肢體傷殘協進會、桃園市真善美社會福利基金會、桃園聲暉協進會、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會、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嘉義市聲暉協進會
宜蘭縣普達關懷協會、花蓮縣康復之友協會(非障盟會員團體)
【附錄】連署團體心聲
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障礙是一種身體的狀態,但能不能自在、自立的生活卻是所有社會大眾共同建構的。
我們期待的自在安全的生活環境,不是把人區別隔離開來,而是知道每一個人都不一樣,卻可以讓每一個人都能參與的社會。
嘉義市聲暉協進會
由於社區融合的效益有很大層面是來自於精障者本身的主觀感受,如心理融合以及與重要關係者的深度等,因此建議未來研究可以精障者為研究主體,了解其在參與康家社區融合的推展活動中的感受和經驗,甚或是可以精障者為主體來探討其對於社區融合參與的經驗、想法與建議。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在病房和家門之間,政府應建立妥善的轉銜機制和充足的社區支持資源,才能讓所有人身心安頓,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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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團體支持精神障礙家庭共同聲明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