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本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 呼籲衛福部、立法院全面啟動公民參與、完善修法內容
行政院在今年6 月30 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院審議,衛福部稱這次修法是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為原則進行修正。此案已於 11/30 、12/1 排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就不同意見逐條討論。
行政院在今年6 月30 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院審議,衛福部稱這次修法是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為原則進行修正。此案已於 11/30 、12/1 排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就不同意見逐條討論。
身心障礙聯盟認為,此次修法納入「合理調整」與「通用設計」,以求完善身障機構服務對象的保護機制,儘管距離 CRPD 精神尚有進步空間,但對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之促進,仍有具體的影響與助益。尤其本次關於完善身障機構相關管理和罰則規定,希望各界都能重視,支持身權法部分條文修法以加速落實,為住在機構中的障礙者福祉 ,儘速補上安全漏洞。接下來的會期也請立法院各位關心的委員,就不同議題召開公聽會,廣納更多意見,啟動全面性修法。
我們也理解有些身心障礙倡議團體對於修法層次、範疇或程序,有 不同意見。因此本次參與連署團體一方面表達對本次 「合理調整」「通用設計」「完善身障機構相關管理和罰則規定」等身權法相關條文修正的意見、繼續討論 ,更鄭重呼籲衛福部承諾: 明年盡速開始身權法全面性修法讓 法內容能回應本年國際審查委員的第二次結論性意見, 每個身心障礙團體都有充分參與及表達機會。
對於這次修法未能完善的自立生活及社區居住、保障身障兒少權益融合教育、設立無障礙專章、對歧視罰則的相關規定等待修部份,立法院、行政院都能有更完整的意見徵詢 ,讓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不只是被保障,而是從立法開始就能確保參與平等。
連署團體(依連署順序):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中華民國視障者家長協會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愛盲基金會、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罕見疾病基金會、中華視障聯盟、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台灣赤子心過動症協會總會
聯絡人:
身心障礙聯盟
秘書長洪心平 0972 627106 / ping@npo.enable.org.tw
專員周上智 0922 338515 / chih@npo.enabl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