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PD(《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首次國家報告審查於2017年10月登場。聯合國CRPD專家依據台灣政府提出的國家報告以及台灣民間團體的平行報告,檢視台灣身心障礙者權利落實的情況,
障盟於2015至2017年兩年內分別針對會員團體以及社會大眾舉辦多場座談會以蒐集民間對於身心障礙者各項權利在台灣落實情況的意見,並於2017年三月完成了障盟版的CRPD平行報告書,提交給國際審查委員。該報告書已在衛生福利部身權公約專區以及障盟官網公開。
這份平行報告書的彙整與撰寫是出自本聯盟秘書處、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台北市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六個團體組成的工作小組。依照CRPD條文內容,工作小組主要就以下六大面向指出台灣身心障礙者權利保護的不足,並對政府提出建議。
一、司法及特別保護:第12條(在法律之前獲平等承認)、13條(獲得司法保護)、14條(人身自由與安全)、16條(免於剝削、暴力與虐待)
二、支持服務:第19條(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23條(尊重家居與家庭)、28條(適足之生活水準與社會保障)
三、就學:第24條(教育)
四、保健:第25(健康)、第26條(適應訓練與復健)
五、就業:第27條(工作與就業)
六、公民與社會參與:第20條(個人行動能力)、第21條(表達與意見之自由及近用資訊)、第29條(參與政治與公共生活)、第30條(參與文化生活、康樂、休閒與體育活動)
身心障礙聯盟平行報告
身心障礙聯盟CRPD首次平行報告_中文版odt,英文版odt
身心障礙聯盟CRPD首次平行報告_中文版pdf,英文版pdf
身心障礙聯盟針對CRPD初次國家報告問題清單回覆
身心障礙聯盟回應CRPD問題清單(中文版).PDF
身心障礙聯盟回應CRPD問題清單(英文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