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育儒/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專員
壹、前言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網路創造無限可能,這句話,包含身心障礙者嗎?
從民國90年起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時代辦理的數位落差/機會調查,就可發現身心障礙者的數位表現處於弱勢,經過這10幾年的時間,身心障礙者的資訊應用能力及參與狀況如何?其數位生活需求是否獲得支持與滿足?透過本文了解趨勢與現況。
(註: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於民國103年改組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貳、歷年調查發現
從民國94年開始第一次以身心障礙者為調查主體而辦理了「身心障礙民眾數位落差調查」,之後於民國97年、101年、104年、107年均定期辦理,歷年探討問題與調查對象則有些許調整(表1),探討問題從數位落差情形轉為資訊社會參與情形,調查對象從8類擴展為14類身心障礙者。
一、資訊設備近用狀況
從調查結果可見,身心障礙者的電腦使用能力與上網情形雖逐年小幅提升,但與歷年數位落差/機會調查報告相較仍低於全國民眾,且差距高達4成(表2-1)。
若以年齡來看,不論是曾使用電腦或是網路,均以30歲以下年齡層為最高,逐年也穩定小幅成長,而30歲以上年齡層之使用情形,則是年齡越大,使用情形越差,不過逐年成長的幅度較大(表2-2)。
若以障礙類別來看,歷年來聽覺障礙者、視覺障礙者、多重障礙者、平衡障礙者的近用程度均偏低(表2-3),究其原因可能與上述障礙類別的年齡偏高所致,其65歲以上比例介於4至6成。
(註:依據民國107年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人數按類別及年齡別之統計(最後更新日期民國107年3月31日),各障礙類別65歲以上比例如下:聽覺障礙者68.34%、平衡障礙者55.30%、視覺障礙者54.13%、多重障礙者43.49%。)
104年與107年之身心障礙者數位機會調查比照個人家戶數位機會調查詢問個人資訊設備擁有狀況與無線上網之情形,可看出身心障礙者與一般民眾多以智慧型手機進行無線或行動上網,兩者間並無明顯差距(表2-4)。
另104年與107年詢問未上網的身心障礙者想透過什麼設備學習上網,均以智慧型手機為首選(表2-5),或許相關政府部門在思索如何增進身心障礙者擁有平等的數位機會時,可多評估活用智慧型手機之相關政策。
二、資訊應用/融入狀況
由於網路的快速發展與無邊際特性,近年來民眾無論是從事社交生活、公民參與、經濟活動等以連網的資訊設備完成的比例越來越高,以下就這3個層面,比較身心障礙者與一般民眾的參與情形。
(一) 社交生活
近年來使用即時通訊軟體與社群網站的人口群快速飆升,新興平台亦不斷湧現,多數網路使用者幾乎每天都會透過這些平台以指尖和親朋好友溝通聯繫。從早期的MSN、ICQ到目前使用率最高的Line與Facebook,不論是身心障礙者抑或是一般民眾的使用比例均逐漸提升,104年以前身心障礙者仍落差一般民眾約1~2成,107年則無明顯差距(表3)。
(二)公民參與
資訊科技除了觸及個人社交生活外,電子化政府也一直是我國持續推動的政策,「網路代替馬路」,讓民眾可以24小時、全年無休透過網路查詢政府資訊與線上申辦服務,以下就這2個層面,比較身心障礙者與一般民眾的參與情形。
1. 查詢政府公告資訊
第一年度的調查顯示,不論是身心障礙者或一般民眾透過網路查詢政府公告資訊的比例一致,但之後的趨勢卻呈現身心障礙者逐年往下降,一般民眾則是在101年稍微升高外,其餘年度都維持在3成左右(表4-1),各級政府部門或許需思考在公告各項資訊時,如何加強身心障礙者的可近性與使用便利性。
2. 透過政府網站線上申請
從歷年調查數據顯示,一開始身心障礙者透過政府網站進行線上申請比例較一般民眾略高,但是101年之後比例卻逐漸下降(表4-2),是否各政府機關積極推動線上申辦服務之際,有同步考量身心障礙者所需之操作需求,如不應設定需輸入圖形驗證碼才可申辦,或是加強宣導身心障礙者可善用各項線上申請服務,值得各政府部門檢視改善。
(三)經濟活動
1.透過網路處理個人金融
自民國89年財政部核准財金資訊公司建置金融機構網際網路共用系統後,各金融機構即開始經營網路銀行業務,更不用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7年考量年輕世代以行動裝置取得服務已成趨勢,現正規劃開放純網路銀行之經營。從94~101年之調查可見不論是身心障礙者或一般民眾,透過網路處理個人金融事務逐年穩定成長,但104年之後身心障礙者的使用情形些微下降(表5-1)。
由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2條僅規範各級政府及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之網站需取得無障礙網頁之認證,銀行並不在規範之列,雖102年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應身心障礙團體之訴求,要求銀行亦應建置無障礙網路服務,惟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網站公告,目前提供公共資訊無障礙網頁(另建置一網頁公告牌告利率、匯率等公開資訊)計42家、無障礙網路銀行計33家、無障礙網路ATM計21家,佔全國373家銀行(截至107年6月底之統計)比例明顯偏低。
(註: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 無障礙專區)
2.透過網路販售或購買商品、服務
網路購物因省時、不限地點、便於比價檢索等特性,普及率越來越高,依據經濟部統計處107年2月所發布的訊息顯示,網購市場平均每年成長7.4%,相較於整體零售業與無店面零售業已經蔚為潮流。從歷年調查亦可見一般民眾的網路購物比例逐年提升,107年則些微下降,身心障礙者的網路購物比例則是在94~101年呈現上升趨勢,但104年之後則下降約1成。身心障礙者與一般民眾的落差除在104年高達3成多,其餘年度則落差約1~2成(表5-2)。
(註:經濟部統計處 指尖商機看俏!我國電子購物業近7年平均成長7.4%(107年2月5日))
104年與107年的調查詢問視覺障礙者有哪些想使用的服務因網站沒有提供無障礙網頁而沒辦法用,線上購物均在前三名之列(表5-3)。
經濟部雖曾於101年就電子商務要提供無障礙訊息召開座談會,亦研擬《無店面零售業促進公共資訊無障礙獎勵辦法(草案)》,但終無完成法令制定,而是於103年年底邀集國內4大電子商務網站Yahoo奇摩、PayEasy、博客來、PChome24h購物共同宣示要打造無障礙的網路購物環境,並期待引領國內更多電子商務業者自發性建置無障礙購物網站。但從調查結果看來,鼓勵企業從「有愛」的角度出發,並無法保障身心障礙者擁有與一般民眾相同的使用權利。
(註: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4大電子商務網站率先「有愛」響應 打造友善網購「無礙」環境(103年11月5日))
三、資訊設備及軟硬體設計需求
從歷年的調查結果可見,不論是資訊設備近用或是資訊應用情形,身心障礙者相較於一般民眾均處於弱勢狀態,而這個原因並非歸咎於身心障礙者個人的肢體、感官或認知功能障礙,部分原因是身心障礙者欠缺適合的電腦輔具與沒有無障礙的上網環境。其中又以視覺障礙者需要使用輔助設備的比例最高,也常面臨操作電腦與上網等困難。
(一) 輔具設備
歷年調查需要使用各種電腦輔具設備的身心障礙者比例並不高,維持在1~4%間,其中以視覺障礙者的需求最高,其次為多重障礙者、聲音機能障礙者、聽覺障礙者,需使用的輔具設備包含螢幕語音報讀軟體、點字觸摸顯示器、聲控語音設備等(表6-1)。
身心障礙者獲得輔具過程需要的幫助以費用補助、學習如何使用輔具的課程為最多(表6-2)。
(二) 軟硬體設計需求
普遍來說,超過一半以上的身心障礙者在使用電腦時,表示並無特別困難,若有聲控或語音輸入、語音辨識、手寫輸入、螢幕字體放大、淺顯操作說明等特別設計的需求,以視覺障礙者、聲音機能障礙者與聽覺障礙者之比例為高(表6-3)。
(三)上網問題
普遍來說,身心障礙者表達上網有困難的比例約在1~2成之間,其中沒有無障礙網頁設計、網頁字太多或太小為視覺障礙者最常遭遇的困難(表6-4)。
除上述提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2條僅限於公部門建置之網頁需取得無障礙網頁認證標章的規定應加以修改,思考擴及民間部門的可能性外,目前智慧型裝置中行動版應用程式(APP)的設計也不可忽略無障礙設計的需求。107年的調查新增詢問身心障礙者使用APP之經驗,約有半數有使用經驗,其中視覺障礙者面臨的使用困難最多,包含字體太小、APP設計不良、APP未提供無障礙支援等。雖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106年底發布《行動版應用程式(APP)開發指引》,但該指引不論對公私部門而言均僅作為設計參考而無任何法規強制性,值得討論。
參、結語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1條所宣示身心障礙者應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接受各項資訊及表達意見,這點應是毋庸質疑且無須贅言,我國雖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訂定各級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公共資訊無障礙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亦訂有《各級政府機關機構與學校網站無障礙化檢測及認證標章核發辦法》與《無障礙網頁發規範》,但僅有規範公部門需符合法令,而即使如此,依據我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首次國家報告之資料,截至2015年底,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暨地方政府機關(含學校)總計8123個單位經無障礙網頁檢測服務,取得無障礙標章之單位計5710個,約占全體70.3%,而自願辦理無障礙網站認證的私立機構共計814個網站提出申請,計572個網站通過認證。顯見現行法令規範對象有所不足,且落實執行度亦存有落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當思考更積極之作為。
而除了法令,相關政府部門亦有推動各種增進身心障礙者數位應用之政策,惟這些政策並未隨著時代有所改變,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的無礙e網,以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的電腦輔具補助、身心障礙團體無障礙網頁增修補助(每單位最高補助5萬,每年預估補助25案)、身心障礙者資訊教育活動補助(每單位最高補助10萬)、充實身心障礙團體電腦設施設備(每年預估補助100萬)等等,查看歷年調查結果即可知身心障礙者在各層面仍舊處在落後狀態,各相關政府部門並未依據調查結果與建議檢討現行政策及規劃創新作為,實在可惜。
建議國家發展委員會除於每年辦理數位機會調查邀集相關部門就調查問卷與報告進行座談外,應更積極辦理政策討論會,從法規與制度改善、產品設計開發、社會宣導強化、相關人員意識提升、學校專門教育養成等層面通盤檢討,並開啟公私部門協力機制,制定明確的政策目標與時程,才可消除身心障礙者數位落差情形,並保障其近用資訊的基本權利。
(註: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網站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首次國家報告(105年12月3日))
參考文獻:國家發展委員會 歷年數位機會(落差)調查報告
備註:
本文發表於2018年11月21日國家發展委員會所主辦之「資訊社會數位應用行為趨勢研討會」
研討會議程
1.臺灣民眾數位應用行為重要發展趨勢(簡文吟/聯合行銷研究公司副總經理)
2.臺灣鄉鎮市區數位發展分類指標設計之研究(廖興中/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3.重探老年人的數位機會不平等:家庭與環境的影響(吳齊殷/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
4.變與不變—數位政府使用落差的趨勢研究(黃妍甄/政大公行系博士班、黃東益/政大公行系教授)
5.教育部推動民眾數位生活應用與成果(陳哲妮/教育部竹苗數位機會中心輔導團隊暨明基友達基金會執行長)
6.身心障礙者數位生活參與現況及所需支持(汪育儒/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專員)
7.臺灣網路成癮風險分析:探問時間流中的變化(陳淑惠/臺大心理系教授)
8.身心障礙者與弱勢家庭數位生活應用與成果(衛福部)
9.新住民數位機會參與現況與需求(陳玉華/臺大生傳系副教授)
10.新住民資訊教育辦理情形與成果(內政部移民署)
全文下載「身心障礙者數位生活參與現況及所需支持.pdf」
無障礙及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