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97年身心障礙者數位落差調查報告
調查12 類身心障礙者(聽障、視障、顏面傷殘、肢體障礙、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平衡障礙、頑性障礙、多重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輕度智能障礙、輕度自閉症及其他障礙),深入瞭解身心障礙民眾的資訊近用情況及數位生活需求,調查樣本為3,385份,其中聽障及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採通信調查,其餘10類障別採電話訪問調查為主,郵寄問卷為輔。調查發現與94年身心障礙者數位落差調查相比,97年身心障礙者曾使用過電腦的比例自25.5%上升至30.4%,網路使用率也從20.5%提高至26.6%。
調查結果摘要(節錄)
身心障礙者個人資訊近用概況
1.調查顯示,受訪的身心障礙民眾中有30.4%會用電腦,69.6%表示不會。會電腦的身心障礙者約九成擁有電腦(89.9%),10.2%沒有電腦。
2.沒有個人電腦者,最主要的前三大原因是覺得無法負擔設備費用(42.8%)、不需要(32.1%)、可在其他地方使用(9.2%)。
3.網路設備使用方面,十二類身心障礙民眾只有26.6%曾使用網路,73.4%沒有上網經驗。在會用電腦的身心障礙者中,則有87.4%曾經上網,12.6%沒有用過網路。
4.身心障礙網路族每日平均使用網路時間,以每天上網1-3小時者所占比率最高(30.0%),其次為每天上網3-5小時者(14.1%),介於30分鐘至1小時者占9.4%,介於5-10小時之間者約7.8%,每日上網不到半小時及超過10小時者在所有比率中最低(分占2.8%、1.7%),有10.1%目前已退用網路,24.0%上網時間不固定。平均而言,身心障礙網路族每天約上網2.5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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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及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