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94年身心障礙者數位落差調查報告
調查8類身心障礙者(聽障、視障、顏面傷殘、肢體障礙、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平衡障礙、頑性障礙及多重障礙),瞭解身心障礙者數位落差狀況與數位生活需求,調查樣本為2703份,其中聽障及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採通信調查,其餘6類障別採電話訪問調查。調查發現僅25.5%的身心障礙者曾使用過電腦,20.5%的身心障礙者曾使用網路。
調查結果摘要(節錄)
身心障礙民眾個人資訊近用概況
1.調查顯示,受訪的身心障礙民眾中有 25.5%會用電腦,74.5%表示不會。會電腦的身心障礙者約八成擁有電腦(80.1%),19.9%沒有電腦。
2.沒有個人電腦者,最主要的前五大原因是覺得無法負擔設備費用(37.2%)、不需要(32.4%)、可在其他地方使用(10.7%),身體狀況受限(4.7%)和沒有針對需求設計的專用電腦(1.9%)。
3.五成身心障礙電腦族已用電腦超過七年(50.4%),20.8%使用約 2-5 年,13.4%接觸電腦介於 5-7 年之間,用電腦在 1-2 年及不到一年者分占 8.4% 和 3.9%,另有 3.2%受訪者已不記得第一次用電腦距今多久。平均來說,身心障礙者使用電腦年數為 6.95 年。
4.從地理區位來看,除北高兩市外(約 37.6%),北部和中部地區的身心障礙者電腦化程度較高(都約 27%),其次為南部地區(20.0%),再其次為東部地區(18.9%)。行政層級差異方面,直轄市、省轄市身心障礙者都有 35.4%以上會用電腦,居住於「鎮」的身心障礙者近用比率最低(17.4%)。
5.網路設備使用方面,身心障礙民眾只有 20.5%曾使用網路,79.5%沒有上網經驗。在會用電腦的身心障礙者中,則有 80.6%曾經上網,19.4%沒用過網路。
6.在網路使用歷史方面,31.0%身心障礙者上網年數在 2-5 年間,30.2%上網超過 7 年,15.3%接觸網路介於 5-7 年間,11.8%使用網路約 1-2 年,另有 7.4%上網時間不滿 1 年,4.2%不記得何時開始上網。平均而言,身心障礙網路族的使用年數為 5.51 年,比使用電腦的歷史少了 1.44 年。
7.身心障礙網路族每日平均使用網路時間,以每天上網 1-3 小時者所占比率最高(37.0%),其次為每天上網不到 30 分鐘者(占 20.9%),介於 30 分鐘至 1 小時者占 18.6%,每天上網 3-5 小時者有 8.7%,介於 5-10 小時之間者約 7.3%,每日上網超過 10 小時者在所有比率中最低(1.2%)。平均而言,身心障礙網路族每天約上網 2.03 小時。
8.社會經濟地位與網路近用方面,差異檢定發現,身心障礙民眾網路近用程度隨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工作狀況、社會身分及障別不同而產生明顯差異。
9.地區差異方面,從行政層級來看,直轄市、省轄市和縣轄市有二成以上身心障礙民眾曾上網,而鄉鎮身心障礙者使用網路的比率則低於二成。偏遠程度高鄉鎮身心障礙居民曾上網的比率(7.9%)顯著低於偏遠程度低鄉鎮(12.5%)及非偏遠鄉鎮(24.3%)。
10.在身心障礙網路使用者中,曾經在公眾場所使用付費或免費電腦上網的比率為 25.5%,74.5%沒有這種經驗。
11. 社會經濟地位與公眾電腦/網路使用部分,女性、30歲以下、職業身分為專業人士、技術人員、事務工作人員者,使用公共電腦的機率較大,比率逾三成,差異也達統計檢定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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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及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