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首頁 > 其他身心障礙者福利 > 社會參與>身心障礙者及行動不便者參加各類活動事前檢核表
新北市規劃身心障礙者參與活動之事前檢核暨實際辦理情形對照表
活動名稱:
活動日期:
活動地點:
辦理單位:
聯絡人:
聯絡人電子信箱:
聯絡電話:
單位主管:
檢核項目
一、設置無障礙專區(或提供輪椅觀眾席),並檢視無障礙設施,如:斜坡道、無障礙電梯、無障礙廁所、無障礙設施場地配置圖或指引…等。
事前檢核:□有、□無、□其他________
實際辦理情形:
二、無障礙交通服務,如:提供交通接駁、復康巴士、低地板公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資訊、媒合無障礙計程車接駁…等。
事前檢核:□有、□無、□其他________
實際辦理情形:
三、聽障者參與活動所需之各項服務或輔具,如:手語翻譯服務、聽打服務、電子媒體看板、電子字幕…等
事前檢核:□有、□無、□其他________
實際辦理情形:
四、視障者參與活動所需之各項服務或輔具,如:語音(導覽)或點字資訊服務、專人服務…等。
事前檢核:□有、□無、□其他________
實際辦理情形:
五、提供多元宣導方式,使身心障礙者瞭解相關服務機制,如:提供相關資訊於網頁上,於文宣單張或活動現場特別標示無障礙動線導覽圖、無障礙廁所標示、提供手語服務、交通接駁…等。
事前檢核:□有、□無、□其他________
實際辦理情形:
六、其他: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有利之服務規劃,如:優惠門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志工提供協助、輪椅借用、電動輪椅充電處、活動當天設置服務台以提供身心障礙者相關諮詢及服務…等。
事前檢核:□有、□無、□其他________
實際辦理情形:
其它注意事項或替代方法:
*請於活動前事前檢核,並於活動完成後填妥實際辦理情形,於年底前併附相關佐證(企劃書、計畫書、照片、宣導品…等),E-mail至 AK4919@ntpc.gov.tw信箱,或紙本移文至社會局身障科,承辦人:吳宜娣,分機3866。
無障礙及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