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成績
(一)都會型
台北市85.33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81.81、實地考評分數87.67)
台北縣74.09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76.40、實地考評分數72.55)
基隆市65.04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65.32、實地考評分數64.86)
桃園縣82.13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83.05、實地考評分數81.52)
新竹市71.48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54.95、實地考評分數82.50)
台中市80.69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79.89、實地考評分數81.22)
嘉義市77.44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72.84、實地考評分數80.50)
台南市88.36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84.67、實地考評分數90.82)
高雄市91.57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81.75、實地考評分數98.11)
(二)城鎮型
新竹縣57.95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43.86、實地考評分數67.34)
苗栗縣74.06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44.07、實地考評分數94.06)
南投縣71.61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52.10、實地考評分數84.61)
台中縣84.26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79.89、實地考評分數87.18)
彰化縣74.05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66.14、實地考評分數79.32)
雲林縣77.91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56.03、實地考評分數92.50)
嘉義縣66.67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43.84、實地考評分數81.89)
台南縣76.89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68.54、實地考評分數82.47)
高雄縣77.07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48.28、實地考評分數84.52)
屏東縣66.73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74.44、實地考評分數79.03)
宜蘭縣76.95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實地考評分數78.63)
(三)偏遠及離島型
澎湖縣76.77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56.65、實地考評分數88.18)
金門縣81.82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65.13、實地考評分數92.94)
花蓮縣63.90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52.03、實地考評分數71.82)
台東縣74.34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61.09、實地考評分數83.18)
連江縣79.82分(政策作為考評分數65.13、實地考評分數89.60)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6.1結論
本研究團隊針對本次評鑑結果發現,整體而言各級政府有不同程度投入於改善人行道無障礙空間,但在實際作為上表現比政策方面較佳,政策上確實有許多縣市尚未訂定專章法規來規範人行道無障礙空間,在未有法令規章來當實際執行面的後盾之狀況下,確實會造成推行人行道無障礙空間上明顯困難,另外,實際考評過程中亦發現,各級地方政府受限於人力與經費資源上而無法實施有效的積極作為,也確實是一個非常值得中央主管機關所注意的問題,以下即為本次考評的綜合結論:
1.本次評鑑整體宗和表現排名(分數由高至低)依序如下
都會型縣市:高雄市、台南市、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嘉義市、台北縣、新竹市及基隆市。
城鎮型縣市:台中縣、雲林縣、高雄縣、宜蘭縣、台南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屏東縣、嘉義縣及新竹縣。
偏遠及離島型縣市: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台東縣及花蓮縣。
2.本研究利用多變量統計方法中集群分析進行分判「都會型縣市」、「城鎮型縣市」、「偏遠及離島型縣市」在政策作為與實際作為上的差異,本研究採用分三群,經過變異數檢定(變異數分析)分析後,證明這些分群在統計上都是有意義(信心水準95%),其詳細得分群結果如下所示:
政策作為
都會型縣市:本次可分為平均分數81.26、69.08及54.95等三群,第一群有高雄市、台南市、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及台北縣等六個縣市,第二群有基隆市與嘉義市,然後第三群僅有新竹市乙個,相對來說,新竹市在整高雄市、台南市、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嘉義市、台北縣、新竹市及基隆市本次政策作為評鑑表現確實是明顯低於其他都會型縣市。
城鎮型縣市:本次可分為平均分數77.17、64.15及46.43三群,第一群有台中縣及宜蘭縣兩個縣市,第二群有真話現、雲林縣、台南縣及高雄縣等四個,然而第三群有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嘉義縣及屏東縣等五個,第三群的縣市確實政策訂定上明顯有需要加強的情形。
偏遠及離島型縣市:本次可分為平均分數65.13、90.37及52.03三群,第一群有金門縣與連江縣兩個縣市,第二群有澎湖縣與台東縣等兩個縣市,然後第三群僅有花蓮縣等乙個,和前兩個類型的縣市評鑑結果一樣,第三群的縣市確實在政策訂定上明顯有需要加強的情形。
實際作為
都會型縣市:本次可分為平均分數92.2、79.66及64.86三群,第一群中有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等三個縣市,第二群有台北縣、桃園縣、新竹市、台中市及嘉義市等五個縣市,然後第三群僅有基隆市乙個,三群間確實有相當大的差異。
城鎮型縣市:本次可分為平均分數94.06、81.89及67.34三群,第一群中有苗栗縣等乙個縣市,第二群有南投縣、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及宜蘭縣等九個縣市,然後第三群僅有新竹縣乙個,苗栗縣在實際作為的表現確實相當傑出。
偏遠及離島型縣市:本次可分為平均分數90.24、83.18及71.82三群,第一群有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三個縣市、第二群有台東縣乙個,第三群有花蓮縣乙個,離島與偏遠地方型縣市都致力於發展觀光產業,對於改善無障礙空間上在實際作為上的表現確實也為三個類型城市表現最好的一個。
6.2建議
1.由於本次評鑑是在於六月到九月間執行,但由於考評委員尚有身心障礙團體與社福團體成員,其部分委員都有排汗上的障礙,加上這個季節常有颱風季節來襲長或導致行程延誤,建議可改至寒假期間執行。
2.由於這個評鑑制度普實施兩年,建議各級政府能分年逐步訂定執行相關人行道無障礙空間之相關法令與政策,再加上配合民眾的教育與宣導及工務與警政單位強力執行,相信在各種配套措施完整狀況下必能落實「以人為本」的無障礙人行空間。
無障礙及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