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00年4月20日
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報告單位:交通部
報告名稱:大眾運輸系統無障礙空間總檢討專案報告
資料來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焦點議題/部會報告
目錄
壹、前言
貳、大眾運輸工具需設置無障礙設施項目
參、目前辦理情形及未來推動措施
一、軌道運輸部分
二、公路客運部分
三、航空部分
四、海運部分
肆、結語
今天應邀至大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大眾運輸系統無障礙空間總檢討」專案報告,首先對大院委員關心無障礙交通環境課題之用心,至感敬佩。基於大眾運輸工具種類繁多,以下將為各位委員進行簡要報告,相關細部辦理情形由各位委員提問後,將請本部部屬首長或副首長補充說明。如有未盡周延之處,尚請委員指教。
壹、前言
無障礙交通環境已為全球都市發展趨勢,尤其面對高齡化社會的到來,為更切合年長者、婦孺及行動不便者使用大眾運輸工具需求,本部已積極督促所屬單位,建立以「人本為導向」的無障礙交通運輸環境。
貳、大眾運輸工具需設置無障礙設施項目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業於97年4月7日發布實施,訂定過程中曾邀請肢障、視障及聽障等身心障礙團體及相關專家學者共同研議,其無障礙設施重點摘陳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上下運輸工具設施
輔助身心障礙者上下運輸工具設施,包括運行資訊標示設施、入站播報設施、聲音導引設施、上下階梯、昇降設備及出入口等設施;其中當輪椅上下大眾運輸工具之車門、艙門及出入口,倘無法單獨通過者,明定應設置可供輪椅上下之昇降設備或斜坡板或派專人服務。
二、大眾運輸工具內身心障礙者乘坐運輸工具設施
輔助身心障礙者乘坐運輸工具設施,包括站名播報或顯示設施、輪椅停靠及固定設施、博愛座、服務鈴、衛生設備、扶手及防滑地板等設施。
參、目前辦理情形及未來推動措施
一、軌道運輸部分
(一)高鐵及捷運部分
1、車站部分
高鐵及捷運車站無障礙設計係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辦理,由建築師簽證負責。車站包括大廳層、穿堂層、月台層及周邊轉乘設施等環境,配合行動不便旅客需求,提供無障礙設施設備。
2、車廂部分
(1)高鐵車廂無障礙設施位於列車第7節車廂,設置身心障礙者及暫時性行動不便旅客使用區,計有4個無障礙座位,可停放2部電動輪椅、2部手推摺疊輪椅(鄰近無障礙座位保留4個座位,提供陪伴者就近照顧身心障礙旅客),該車廂內並有無障礙廁所,可供輪椅使用者使用。
(2)捷運車廂每列車廂均有設置輪椅專用停靠區,車廂地板與月台面幾近等高,全列車設有至少750mm寬之無障礙通道,車廂地板表面使用防滑材料,車門於關閉前提供警示音,避免行動不使者出入遭夾傷。
(二)臺鐵部分
臺鐵局目前無障礙設施辦理情形如下:
1、車站設置升降設施
臺鐵局將以進出站旅客數排名前90名之車站(占總進出站旅客數95.66%)列為優先改善對象,目前已完成37玷,預計100年底再完成40站,其餘13站已納入各項鐵路改善計畫辦理,並預定於102年至106年底期間完成。
2、推動月台與車廂齊平
(1)第1階段月台提高至92公分,除臺北、萬華及板橋等3站因相關設施遷移複雜及旅客眾多施工不易,預計於101年底前完成,其餘車站預計於100年底全部完成。
(2)第2階段將全線217站之月台提高至115公分,因涉及軍運闊大物寬度問題,預計於106年底完成。
3、列車車廂設置無障礙設施
(1)臺鐵局客車設有無障礙空間設施及設備者計有271輛,對號列車每日行駛192列次,其中掛有無障礙設備車廂計76列次;通勤電聯車每日行駛約400列次均掛有無障礙設備車廂。其無障礙設施內容:如輪椅停靠區、輪椅固定設備、服務鈴,身心障礙者專用座椅、衛生設備(含沖洗用具、扶手及防滑地板等)及廁所門採用自動門等。
(2)正購置中之城際客車136輛及通勤客車296輛,每列車8輛中編掛2輛無障礙設備車廂計108輛,交車後加計第一項271輛共計有379輛無障礙設備車廂。
二、公路客運部分
(一)公路總局99年度辦理無障礙空間作為:
1、明年度辦理補助公路/市區車輛汰舊換新作業,補助汰換低地板公車共526輛(市區客車470輛,公路客運56輛)。
2、公路總局業於99年11月16日及100年1月3日邀集該局各區監理所及相關身心障礙者團體召開會議研商規劃於相關重要景點路線配置低地板公車行駛,且應採固定班次並應於時刻表中明確標示行駛之時刻。
3、臺鐵、高鐵聯外路線:
(1)96年1月5日高鐵聯外嘉義BRT路線通車,採用無障礙低地板大客車行駛。
(2)99年12月1日補助26輛低地板大客車行駛高、臺鐵聯外公路客運路線,預計100年5月中車輛打造完成上路。
(二)公路汽車客運車輛車廂內無障礙設施
目前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轄管公路汽車客運業車輛數約7,300多輛,其中車內設施部分,除國道客運因行駛國道道路禁止站立,未設置車上扶手及防滑地板外,其於一般公路客運均已設置博愛座、車上扶手及防滑地板等無障礙設施。
(三)車內LED站名播報及顯示器
1、公路總局為促進大眾運輸無障礙,配合公路汽車客運動態資訊管理系統建置案,於全國公路汽車客運車輛上安裝「車內LED站名播報及顯示器」。
2、99年度已完成建置2,500組,設置率達34%,預估100年度累計完成達5,000組建置(可達68.5%,預估101年度累計完成達6,500組建置(可達89%)。
三、航空部分
航空無障礙設施已依航廈區域及航空器服務區域及特性予以區分,並已全面提供旅客無障礙之服務設施如停車場、服務鈴、服務電話、走道、電梯、盥洗室、公共電話、空橋、升降車、斜坡式搭機輔具等,供身心障礙及行動不便旅客搭離機使用,並均已符合前開辦法規範。
四、海運部分
基隆、臺中及高雄等3港因有定期航線客輪(臺馬輪靠泊基隆港、臺華輪靠泊高雄港)及觀光郵輪靠泊,均已建置旅客服務中心,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設置通路、出入口、坡道、升降設備、盥洗室及專用停車位等無障礙設施,其中基隆及臺中二港旅客服務中心均設有旅客橋,以利身心障礙人士登離大型客船或郵輪,基隆港務局為提供優質之通關與候船環境,以吸引國際郵輪靠泊,另於旅客中心設置無障礙售票口、廣播及顯示設備等無障礙設施,另金門水頭旅客通關大樓,業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設置通路、出入口、坡道、升降設備、盥洗室及專用停車位。
肆、結語
雖然各交通單位積極努力改善無障礙交通設施,然要達到無障礙交通環境目標,仍有很大努力空間。本部已於今(100)年1月7日成立「交通部無障礙交通環境推動小組」,並邀請身心障礙者團體(包括肢障、視障及聽障等團體)及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於今(100)年2月25日召開第1次委員會議,並要求各相關部屬機關自行成立「通用化無障礙交通環境小組」,邀請身心障礙者團體擔任委員,督促所屬單位改善無障礙設施。本部將持續努力改善大眾運輸工具及場站,建構無障礙交通運輸環境。
無障礙及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