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依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8條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第五章 空運
推動機制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自100年成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暨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通用化無障礙交通環境推動小組」,每年召開2次會議,邀集專家學者、身心障礙團體、各機場及航空公司與地勤業者,就身心障礙者搭機環境與服務等議題進行檢視與討論。
※交通部部屬機關之無障礙/通用小組之會議內容,請至以下連結查看
現況
一、各障別服務服務措施
身心障礙旅客均可於國籍航空之網站直接訂票,並可於網站直接填寫協助需求,或透過電話客服等方式提出需求申請。若有同行之陪同者,亦請旅客事先向航空公司提出需求,以利航空公司將同行之陪同者安排於相鄰座位,以利適時提供協助。
(一)肢體障礙
1. 製作電動輪椅鋰電池帶上機或托運之安全注意事項,網站上公告電動輪椅旅客訂位及託運規範,旅客可透過電話或線上表單提供電動輪椅之相關資料,航空公司確認符合安全法規後,主動透過電話或電郵回覆結果。
2. 國內航空站與國籍航空提供電動輪椅機邊託運服務(外籍航空公司受限於畸形、地停時間、地勤代理業者及公司政策,電動輪椅僅受理櫃檯託運)。
3. 提供機艙輪椅(目前長榮航空A321機型、台灣虎航A320機型、華信航空及立榮航空ATR機型受限於機艙空間限制,無配置機艙輪椅服務,將於未來採購新機時納入評估)。
(二)視覺障礙
1. 國籍航空印製提供「座艙配置平面圖點字版」及「安全講解須知」。
2. 對於視覺障礙旅客於機場出境、入境,安排地勤人員提供引導、通關、登機及提領行李之協助。
3. 合格導盲犬(每年定期接受狂犬病預防注射且完成電子化申報之要件)工作證作為查證進出離島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之文件。
(三)聽覺障礙
1. 於服務台及報到櫃台提供導引服務、航班異動時以航班資訊顯示系統提供資訊。
2. 提供筆談、服務識別貼紙,有協助需求之旅客於劃位時特別註記。
3. 機上提供手語版安全規範影片、個別告知聽障旅客廣播內容。
二、機場無障礙設施現況
(一) 國內航空站提供斜坡式搭機輔具,且宣導此為通用化設施,不論是否為身障旅客均可使用。
(二) 航站內接駁車設置斜坡板,並指派專人操作,協助輪椅乘客上下接駁車。
(三) 國內各航站均備有多功能輪椅可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且由受過完整訓練之專人進行推送。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身心障礙旅客資訊】專區
身心障礙旅客與搭機爭議,未即時反映解決,現場由各航空站服務台擔任窗口;其他搭機爭議可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民意信箱反映留言,或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專線0800-211798,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權責單位協助處理,或可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站管理小組窗口人員聯繫反映。
更多訊息請查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身心障礙旅客資訊】專區
1. 身心障礙旅客搭機相關法規
2. 身心障礙旅客搭機流程
3. 身心障礙旅客與航空公司產生搭機爭議時協助途徑
4. 臺灣地區各機場輪椅設備調查情形
5. 各航空公司身心障礙旅客服務電話
6. 電動輪椅之空運規範及諮詢電話
7. 國內線各航空公司「身心障礙旅客搭機服務指引」
8. 國內各機場無障礙服務專區網頁
國籍航空官網特殊需求服務介紹